一、抵押权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抵押权受诉讼时效限制。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债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抵押权的行使期间也会相应延长。这一规定旨在督促抵押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交易秩序。若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抵押人可主张免除抵押责任。
二、抵押权是否优先于工资
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优先于工资。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而工资债权属于劳动债权范畴。虽然法律基于对劳动者生存权的保障等考虑,赋予劳动债权一定优先地位,但在与抵押权竞合时,通常抵押权优先。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会限制抵押权的优先性。比如,为保护劳动者利益,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职工的工资等劳动债权优先于已登记的抵押权受偿。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及时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稳定。
三、抵押权是否优先于债权
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优先于普通债权。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而普通债权是基于合同等产生的一般请求权。例如,甲将房产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又欠丙货款形成普通债权。若甲无法偿还债务,乙可就抵押房产变卖所得优先受偿,丙只能在乙受偿后,就剩余财产按比例受偿。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其对该商品房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
当我们探讨抵押权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时,需明确其与主债权诉讼时效的紧密关联。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非抵押权本身。但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抵押人在抵押权人丧失胜诉权的情形下,自愿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仍有权受领。那么对于抵押权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实现方式、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抵押人的权益保障等相关拓展问题,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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