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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受理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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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1 · 1313人看过
导读: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受理费一般按非财产案件标准收取,每件50到100元。若涉及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额不超5万不额外收费;超5万至10万部分按1%收;超10万部分按0.5%收。以诉求30万赔偿为例,经计算加上基础受理费总计约1600元,但具体费用需依实际情况和法院规定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受理费怎么算

一、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受理费怎么算

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受理费,通常按非财产案件标准收,一般每件50到100元。

若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额不超5万,不额外收费。

超5万至10万部分,按1%收。

超10万部分,按0.5%收。

比如诉求30万赔偿,经计算,加上基础受理费,总计1600元左右,不过具体要依实际和法院规定。

二、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费缴纳标准是啥

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费缴纳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此类案件一般属于非财产案件。

若没有涉及财产赔偿数额,每件需交纳100元至500元。

若涉及财产赔偿数额,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各地区法院可能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起诉时,原告需先预交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数额。

三、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费减免条件有哪些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申请诉讼费减免,需符合一定条件:

免交条件:当事人为残疾人且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减交条件: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在探讨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受理费怎么算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拓展内容。首先,受理费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涉及不同的侵权行为、损害程度等。而且,当精神损害赔偿与其他物质赔偿一并主张时,受理费的计算规则也会更为复杂。另外,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成本的一部分,后续可能还会产生如鉴定费等其他费用。若你对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受理费的计算细节仍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费用的处理问题,别让疑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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