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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双方没有协议,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一般平等分配。
1560次阅读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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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共同承担债务的共同意思。如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签字后另一方事后追认。2、具备“日常性”与“合理性”的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3、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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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的债务。
1412次阅读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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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的债务。
1773次阅读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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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担保与配偶是否有关,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此时重点应考量该担保之债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密切相关。比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他人的借贷提供担保,如果其对外担保并收取了相应的担保收益,并且这种担保收益又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该担保之债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双方都应当对该担保之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13次阅读202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