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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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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0 · 1427人看过
导读:行使债权人代位权需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三是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是该债权并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如甲对乙、乙对丙分别有合法到期债权,乙怠于行使致甲债权难实现,甲可代位行使。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为限,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一、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债权人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其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其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其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扶养费请求权等。例如,甲对乙享有合法到期债权,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但怠于行使,致使甲的债权无法实现,此时甲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乙对丙的债权。但需注意,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且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方面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行使该权利需满足以下条件:

客观方面:

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因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

该处分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

主观方面: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满足上述条件,债权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要点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行使该权利要点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基础前提,该债权发生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之前。

2.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等,导致其财产减少,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

3.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存在恶意。若为无偿行为,不要求第三人有恶意;有偿行为则要求债务人与第三人都存在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恶意。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当我们探讨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时,要知道这涉及多个要点。除了前面提到的条件外,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需合法且到期。若债权不合法,自然无法行使代位权;债权未到期,债务人尚未违约,也不能行使。并且,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意味着债务人消极不作为,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你是否对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还有其他疑问呢?若对于代位权行使条件的具体判定、如何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等问题存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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