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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掰手腕骨折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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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2388人看过
导读:自愿掰手腕属自甘风险的文体活动,依据《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则,正常活动中一方致另一方骨折,若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无需担责。若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违反规则、恶意使坏等,则需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合理费用。建议参与者活动前充分了解风险,活动中遵守规则。发生损害时,先判断责任,再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自愿掰手腕骨折是谁的责任

一、自愿掰手腕骨折是谁的责任

1.自愿掰手腕属于自甘风险的文体活动,在正常活动中一方致另一方骨折,若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无需担责。这符合《民法典》中自甘风险规则,即自愿参加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行为受损,受害人不得请求其担责。

2.若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像违反活动规则、恶意使坏等导致骨折,对方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3.解决措施和建议:参与掰手腕等自甘风险活动前,参与者应充分了解活动风险。活动中要遵守规则,避免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一旦发生损害,先判断致害方有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无则责任自负,有则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自愿掰手腕骨折法律上责任如何认定

自愿掰手腕致骨折,一般按自甘风险原则认定责任。

《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掰手腕属于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活动,若双方自愿参与,正常情况下一方因掰手腕骨折,另一方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一方存在明显违反比赛规则、故意使用不正当手段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对方骨折,那么该方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三、自愿掰手腕骨折,责任认定有何法律依据

自愿掰手腕骨折,适用“自甘风险”规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掰手腕属于具有一定风险性的体育活动,若双方自愿参与,过程中一方正常用力致另一方骨折,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则无需担责。比如掰手腕时遵循一般规则正常发力,对方意外骨折,这种情况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一方为赢取胜利,使用超出常规的危险动作或故意弄伤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就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当我们探讨自愿掰手腕骨折是谁的责任时,除了明确责任归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因骨折产生的医疗费用该如何承担,如果责任方确定,是全额承担还是按比例分担。另外,若骨折导致受伤者一段时间内无法正常工作或学习,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等间接损失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和“自愿掰手腕骨折是谁的责任”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对于责任判定后的赔偿、费用承担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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