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能不能缺席判决
仲裁能缺席裁决。仲裁时,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没正当理由不来或未经允许中途退庭,仲裁庭可缺席裁决。这是仲裁规则赋予的权力,能保证程序正常进行。
申请人同样收到书面通知,无故不到或中途退庭,其仲裁请求按撤回处理。若被申请人有反请求,不影响反请求的缺席裁决。
当事人对缺席裁决有异议,需有证据证明仲裁程序违法等法定情形,才能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来补救。
二、仲裁缺席判决有哪些法律规定
仲裁缺席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仲裁规则。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缺席判决不影响仲裁程序推进,仲裁庭仍会基于现有证据和查明事实作出裁决。缺席方可能因未到庭陈述观点、质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裁决作出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若认为缺席判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
三、仲裁缺席判决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缺席判决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若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此时仲裁庭可对反请求进行缺席判决。二是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简单来说,缺席判决需满足:其一,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收到了仲裁庭的书面通知;其二,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满足这些条件,仲裁庭就有权作出缺席判决,以保障仲裁程序正常进行和维护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探讨仲裁缺席缺席判决时,除了了解其本身的判定规则,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仲裁缺席缺席判决后,败诉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义务,若不履行,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这种缺席判决的结果也会对当事人的信誉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此外,缺席方事后若认为仲裁程序存在问题或有新的证据,虽可申请重新仲裁,但流程较为复杂且条件较为严格。你是否在仲裁过程中面临缺席判决的情况呢?若对仲裁缺席缺席判决后的执行、救济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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