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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终止中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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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4 · 2291人看过
导读:仲裁案件存在终止和中止情形。终止情形包括:仲裁请求被全部驳回或撤回;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并撤回申请;仲裁庭组成后当事人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未回;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中止情形有:一方当事人死亡,等继承人表态;一方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法人或组织终止,未明确权利义务承受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本案需以另一未审结案件结果为依据。
仲裁案件终止中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仲裁案件终止中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1.仲裁案件终止情形:

仲裁请求遭全部驳回或撤回,意味着该请求已无继续审理之必要。

当事人自行和解并达成协议,撤回仲裁申请,纠纷已通过和解解决。

仲裁庭组成后,当事人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且未回,影响仲裁程序正常进行。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决书义务,案件已执行完毕。

2.仲裁案件中止情形: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继承人表态是否参与仲裁,以确定后续程序。

一方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无法继续仲裁程序。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未明确权利义务承受人,需等待确定。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不能参加仲裁,该事由导致仲裁暂时无法进行。

本案须以另一个案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个案未审结,需等待另一个案结果。

二、仲裁案件终止中止后权益维护有何法律依据

仲裁案件终止与中止后的权益维护,分别有不同法律依据。

仲裁中止方面,依据《仲裁法》等相关规定,出现法定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等,仲裁庭可决定中止仲裁。中止期间,当事人权益处于暂时冻结状态,待中止原因消除后,仲裁程序恢复。在此期间,当事人仍保有仲裁请求权等基本权益,可积极收集证据等为后续程序做准备。

仲裁终止时,若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等原因,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可以根据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若因其他法定终止情形,仲裁程序彻底结束,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依然受法律保护,若存在纠纷,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三、仲裁案件裁决撤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案件裁决撤销有以下法定情形:

一是没有仲裁协议,即双方未达成仲裁合意。

二是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无权仲裁,比如约定的仲裁事项与实际裁决事项不符。

三是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如仲裁员应回避未回避。

四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伪造的,这严重影响裁决公正性。

五是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导致裁决结果有失公允。

六是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当探讨仲裁案件终止中止的情形包括哪些时,我们了解到这其中涵盖了多种复杂状况。例如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此时仲裁可能中止。或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仲裁也会出现相应变动。那要是遇到类似情况,你清楚如何依据具体情形判断仲裁走向吗?又是否明白这些情形会对仲裁进程产生怎样的实际影响呢?若还有关于仲裁案件终止中止相关的疑问,比如在这些情形下自身权益如何保障等,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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