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需多条件满足。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要合法,这是代位权行使基础,不合法债权无法行使代位权。其次,债务人需怠于行使其债权或相关从权利,也就是应行使且能行使却不行使,进而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再者,债务人的债权要已到期,未到期时债权人不能提前代位行使。同时,债务人的行为要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使其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其自身的债权,像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等权利不可代位行使。
为保障债权人代位权,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债务人债权状况,收集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证据。在满足条件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行使代位权,维护自身权益。
二、行使代位权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使代位权仍需满足如下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这是代位权行使的基础,若债权不合法或未到履行期,无法行使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即债务人应当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比如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相对人主张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若不影响债权实现,则债权人无必要行使代位权。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不得代位行使。
三、行使代位权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只有合法的债权才受法律保护,到期债权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
其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即债务人应当行使且能够行使却不行使权利。
其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其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等权利,不可代位行使。满足上述条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当探讨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时,除了明确的成立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及行使期限就是很重要的方面。在范围上,一般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如果超过债权范围行使代位权,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而在行使期限上,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时效性,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代位权,可能会导致权利丧失。你是否在代位权相关事务中遇到了难题呢?如果对于代位权行使范围的界定、行使期限的具体规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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