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夫妻双方的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夫妻双方的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1548人看过
导读:对于夫妻之间的债务,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一般来说,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比如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基于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债务,或者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单方负债。然而,对于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负债,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双方对此有共同的意思表示。 因此,在处理夫妻债务时,我们需要进行合理的界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平衡。
夫妻双方的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一、夫妻双方的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关于夫妻之间个别的债务问题,必须依据特定情形进行剖析并给予妥善处理。

若某项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有义务共同偿付这笔欠款。

通常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涵盖了以下几类情况:

首先是由夫妻双方向债权人共同签署或者一方签署后另一方予以追认的债务;

其次,属于因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债务;

最后,为满足家庭日常秩序生活所需,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所负担的债务。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某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而且金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范围,原则上它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可以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间债务需依情况分析处理。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偿,包括共签、追认、共意产生及日常家需单方负债。但单方超常需求借债非共债,除非债权人能证实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意。合理界定,确保权益平衡。

二、夫妻双方的财产能约定一方所有吗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明确了夫妻双方享有对财产进行自由约定的权利。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有权力决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在婚前即己存在的财产,是各自拥有、共享所有权还是各自占有部分份额、共享其余部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这样才能更加严谨地加以执行和监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夫妻双方的债务单方全部承担吗

通常而言,夫妻共同债务应由配偶双方共同负担。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下,例如当夫妻一方能够证实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曾明确约定这笔债务仅限于个人承担,或是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情况——即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这笔债务被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就有可能由夫妻中的另一方单独承担。总的来说,夫妻债务是否应该由其中一方全权承担,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判断,不能够简单地做出一刀切的结论。

夫妻间债务需依情况分析处理。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偿,包括共签、追认、共意产生及日常家需单方负债。但单方超常需求借债非共债,除非债权人能证实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意。合理界定,确保权益平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