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哪些属于保险拒赔行为

哪些属于保险拒赔行为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1439人看过
导读: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常见情况包括:驾驶人员无资质或酒驾、事故由受害方故意造成、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事故、被保险人财产或车上财产损失。这些情况都不在赔偿范围内。
哪些属于保险拒赔行为

一、哪些属于保险拒赔行为

以下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的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如果驾驶人员未获得驾驶资质或者在饮酒后驾车

其次,如果被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有证据显示是由受害方故意而为;

再次,如果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在被盗窃、抢夺期间发生了事故;

最后,如果被保险人的财产,或者在其所属机动车上的财产,由于此种原因遭受损失,均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证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同样可以拒绝给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哪些属于意外保险

关于意外伤害保险,市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供您选择:综合性意外伤害保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旅游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等。

其中,综合性意外伤害保险涵盖了最为广泛的保障范围,自然价格也相对较高。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伤害保险通常属于消费型保险产品类别,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并无直接关联性,其主要以一年内为期限进行投保和保障。在此过程中,请务必留意保险合同中的保障期限条款,确保在有效期满后能够及时进行续保,以此来规避可能出现的保障暂时缺失。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在诸多情形中,保险公司常常拒绝赔付应属于责任范畴之内的保险事件。这其中包括:驾驶员没有获得相应资质或者存在醉驾行为;事故损失是由受害方有意识地人为制造出来的;车辆在失窃或遭抢劫期间发生了意外;保险客户本人故意制造出此类导致损失的事件;以及保险客户自身的财产或者被保车辆上的物品遭受损失等。以上所述的所有情况,均不符合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和要求。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