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什么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的请求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说明的说明表以及权利要求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二、发明专利分案申请条件有什么
发明专利分案申请条件如下:
1、未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2、尚在法定期限内;
3、办理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4、提交材料齐全、真实、合法;
5、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三、专利权利要求书的要求可以有什么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要求有:
1.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2.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3.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
4.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
5.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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