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律师秉持“坚守正义、勇气与良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细节把控,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指导。"
"在招摇撞骗刑事案件中,2015年以来,被告人黄XX冒充国办秘书某局局长,多次以该身份赴多地参加活动、收取费用,还通过低买高卖白酒赚取差价,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其家属委托了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的陈琦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411787318)及实习律师杨娜娜担任辩护人。"
"案件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立案,后续审查起诉中极可能变更涉嫌罪名为诈骗罪,按《起诉意见书》的非法获利数额,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陈琦律师深知辩护的关键在于确保罪名不变更。移送审查起诉后,陈琦律师和团队详细梳理犯罪事实,认为收取出场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销售白酒部分除一笔8万余元外其他若干事实也不成立。经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检方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涉嫌罪名不变,犯罪金额认定为8.4万元,并给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
"在法院审理阶段,法官认为该案社会影响大、获利数额多,检察院量刑意见偏轻。陈琦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围绕被告人的主观动机、行为后果及悔罪表现展开积极辩护。提出虽然被告人存在冒充行为,但未利用该身份直接从事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被告人有坦白情节;家属已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被告人系初犯,冒充多出于虚荣心理而非恶意敛财;且被告人年事已高且患基础疾病,应予以人文关怀等观点。"
"最终,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黄XX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结果。"
"陈琦律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十余年,后加入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陈琦律师团队,主要从事刑事领域业务。执业以来,她先后参与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案件,如四川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以及各类常见多发刑事案件和部分民事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让当事人获得不批捕、不起诉、转治安处罚、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等结果。同时,她坚持公益法律服务,参与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值班和案件办理。在办案过程中,陈琦律师始终恪守律师执业伦理与行业规范,严守执业保密义务,兼顾法理与情理。执业至今,她累计参与案件50余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类案件,在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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