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22年的一天,83岁的喻某某在江汉油田广华XX路3号小区内正常行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压到了他的右脚。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老人的生活陷入了无尽的痛苦。
此后,老人先后6次住院治疗,长达134天,巨额的医疗费用像一座大山压得老人和家人喘不过气。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李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索赔之路却充满坎坷。肇事车辆虽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200万元商业三者险,可保险公司却对部分费用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药店外购药、家属聘请护工费缺乏关联性或标准过高,还以后续治疗费未发生为由,不同意在本案中赔偿。
喻某某的家人是在一篇分析交通事故索赔案例的法律文章中看到周峰律师的。文章把复杂的法律关系拆解清晰,让他们觉得周峰律师的思维方式与自己案子的关键点很契合。于是,他们按照文章标明的工作地址找到了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周峰律师接待后,认真倾听了案情。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周峰律师开始了一系列的工作。他系统地整理了全部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嘱、药店发票、护理协议及护工费发票等证据。针对保险公司对药店外购药1389.30元及家属请护工1000元的异议,周峰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意见。他证明外购药品系遵医嘱为治疗必需,短期家属聘请护工费真实合理。同时,对于后续治疗费内固定取出约16000元,他坚持根据鉴定意见这属于必然发生的费用,应一并支持以避免诉累。
庭前,周峰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他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面对保险公司律师的突然发问,他因准备充分,能够当庭指出对方主张与之前书面陈述的矛盾之处。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10页。
最终,案件有了令人欣慰的结果。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故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替代赔偿责任。法院核定原告喻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01436.13元,包括医疗费119380.4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720元、营养费2700元、护理费29551.17元、残疾赔偿金28192.2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3412.3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2480元。后续医疗费16000元因尚未发生,不予支持,可另行主张。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赔偿原告喻某某损失107686.13元(已扣减其垫付的14000元);支付被告李某某垫付的费用7975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91元,由原告负担298元,保险公司负担993元。
收到判决书那天,喻某某和家人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们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周峰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们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周峰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保留好各项费用的凭证,以便后续索赔。作为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他始终相信,以程序正义为首要抓手,以法律条文为唯一武器,才能守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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