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有一位在环保监测设备运维公司工作的小张。他所在的公司主要向多家重点排污单位销售并维护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这些设备直接接入当地环保部门监管后台,是污染物排放监测的核心设备。此前,公司的运营一直比较正常,小张也认真履行着自己的工作职责,他觉得这份工作虽然平凡,但却很有意义。
然而,公司老板为了减少上门运维频次、降低运营成本、减少设备异常报警,安排小张对监测设备氧含量标定浓度值进行修改。小张虽有犹豫,但还是按照老板的要求做了。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小张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涉及修改数据的设备共计11台,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小张瞬间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他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还会留下犯罪记录,这将对他的职业和名誉造成极大的影响,他感到无比的焦虑和绝望。
小张的家人四处打听,希望能找到一位专业的刑事律师来为他辩护。他们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曹頔繁律师。曹頔繁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小张的家人了解到曹頔繁律师在刑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且秉持“以过程的完美追求最优的结果”的执业理念,便决定委托他为小张辩护。
接受委托后,身为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成都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曹頔繁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小张,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和他参与的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他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曹頔繁律师发现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司法解释适用与行为危害性认定。小张的行为发生在新司法解释实施之前,且新司法解释对涉案行为认定标准更宽松,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小张更有利。同时,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仅能认定小张修改数据的设备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证明小张修改其他设备数据的证据不足,仅凭口供不能定罪。此外,小张系履行职务行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
曹頔繁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他围绕法律适用、履职性质、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等要点充分论证,关键论证了为什么要适用新的司法解释、新旧司法解释的不同、如何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尤其是从新的司法解释引出适用其他司法解释,论述小张为何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并且本案证据不足,提出本案符合《刑事诉讼法》法定不起诉条件,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完全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小张的行为适用新司法解释更有利,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且是极为不容易的法定不起诉。小张无罪结案,达到了绝对无罪的结果,成功避免了刑事处罚与犯罪记录,保住了自己的职业与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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