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几个月,劳务工XXX每晚都难以入眠。受伤后无法正常工作,没有收入来源,还要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而XX公司和民政事务中心却相互推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这让她感到无比绝望。她不知道该向谁求助,未来的生活仿佛被阴霾笼罩。
刘景珠律师的名字,XXX最早是在一篇分析劳务纠纷案例的法律文章中看到的。文章把复杂的法律关系讲解得十分清晰,让XXX觉得这位律师的思维方式与自己案子的关键点很契合。她没有过多犹豫,直接按照文章标明的工作地址找到了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前台接待后,刘景珠律师很快安排了见面。
刘景珠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重点整理了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和解除通知,这些证据能有力地证明XXX与XX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同时,他向劳动监察部门调取了企业工商信息,为后续的诉讼做准备。此外,他还指导XXX完成工伤认定申请,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出差错。
刘景珠律师仔细计算出法定赔偿项目共计229837.37元,包括医疗费27172.37元、病案复印及快递费71元、伙食补助费500元、营养费900元、交通费500元、护理费4450元、误工费6600元、伤残赔偿金172204元、精神抚慰金15000元、鉴定费2440元,并逐项附上详细的计算依据。
庭前,刘景珠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对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预判。庭审当天,他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面对对方律师的突然发问,由于准备充分,他能够当庭指出对方主张与之前书面陈述的矛盾之处。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10页。
案件最终胜诉。法院判决XX公司向XXX支付医疗费16303.4元、病案复印费及快递费42.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营养费540元、交通费240元、护理费2160元、误工费3690元、伤残赔偿金103322.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鉴定费1464元,共计136662.4元,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对上述款项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并在10天内执行到位。收到判决书那天,XXX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刘景珠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她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刘景珠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劳务工在工作时一定要注意保留能证明劳务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等,遇到工伤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病历和费用凭证。作为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的律师,他始终相信,只有用心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体现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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