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的房屋租赁市场,房东唐先生遭遇了一场糟心的经历。他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自2019年12月24日起,该公司就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甚至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唐先生面临着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这让他心急如焚。
此时,郭寿瑶律师介入了此案。郭寿瑶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在民商事业务尤其是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同时也是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
面对包租公司的“空壳”化操作,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的发现,为后续的诉讼策略调整奠定了基础。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于是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在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还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4.16%计算),被告黄XX、邱XX对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除了这起包租公司“跑路”纠纷,郭寿瑶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周X与陈XX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陈XX因经营周转急需资金向原告周X借款,借款到期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郭寿瑶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向法院提供了借条、银行转账交易凭证等有力证据。法院最终认定原被告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被告逾期未归还借款,应承担还款及支付利息的民事责任,支持了原告全部本金和利息的诉求。
郭寿瑶律师始终秉持着“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用商业+专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的执业理念,无论是在处理复杂的公司事务,还是婚姻、债务执行等案件中,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为客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