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纠纷难题待解
甲某与前夫乙某离婚后,婚生子丙某随父亲生活。甲某希望探望孩子,却因与乙某就探望时间、方式和频率无法达成一致,且乙某不主动配合,导致探望权难以实现。甲某遂委托张丽律师团队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
发现执行难点
张丽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意识到探望权纠纷的难点在于执行。若调解或判决方案不够细致,后续易产生争议,法院也难以强制执行。同时,离婚后双方存在积怨,乙某可能消极配合,且探望方案需兼顾孩子的学业与生活规律。
细化探望方案
为设计出具体、可操作且符合孩子成长规律的探望方案,张丽律师团队多次与乙某沟通,并推动法院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将探望方案细化到具体时间和接送安排。平时探望方面,划分为每月第一、二周的周日全天(9:0017:00)以及第三、四周的周五放学后接走到周日中午送回;视频探望明确每周不少于2次;寒暑假集中探望争取到寒假从年初三到正月十二(约10天)、暑假连续15天的接回共同生活权。
庭审调解显成效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张丽律师团队详细阐述了细化后的探望方案,充分考虑了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需求。乙某在了解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后,态度有所转变。双方围绕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结案保障亲情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某同意协助甲某按照详细方案行使探望权。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避免了漫长的诉讼对抗,又为母子亲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一细化的探望权方案,有效解决了执行难题,让甲某能够定期探望孩子,维系了正常的母子感情,也保障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张丽律师作为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职),凭借其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成功解决了这起探望权纠纷,展现了其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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