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执行难案件,律师穿透调查实现全额回款

执行难案件,律师穿透调查实现全额回款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42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彦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910086584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8829062378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本人具备多年大型企业法律服务从业经历,深耕实务领域且组建成熟办案团队,拥有扎实法学高学历背景,精通外语,承办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积累海量实战专业经验;长期担任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具备涉外法律代理实操履历,能够统筹处理境内外各类法律事务。
更多>
导读: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在实务中较为常见,给债权人实现债权带来阻碍。陕西王彦栋律师(2017年执业,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公司治理、涉外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复杂民商事案件及执行)在代理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实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时,通过执行阶段穿透调查、追加股东责任,将“执行不能”转化为“全额回款”。法院支持其意见,双方达成和解,全额执行完毕。
执行难案件,律师穿透调查实现全额回款

执行案件中,当被执行人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如何实现债权人胜诉判决落地变现是实务中的一大难点。有观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责任主体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充分的证据和准确的法律适用。实践中,对于股东是否存在虚假出资等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往往难以查证,因为涉及到工商档案、银行流水等多方面的调查,且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也需要严格把握。

在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实业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接受某建设工程公司委托。

王彦栋律师在处理该复杂民商事执行案件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执行阶段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立即启动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与工商档案,发现流水断档与公司更名相关。随后以曾用名再次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始档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王彦栋律师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原始股东、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同时采取以诉促执策略,同步推进执行与追责诉讼

法院支持了王彦栋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始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案件全额执行完毕,原告债权全部实现。该案表明,在执行难的案件中,通过穿透调查,挖掘股东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采取以诉促执的策略,能够有效推动案件执行,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路径,对同类执行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