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受害者及其家属往往面临着索赔难的问题,保险公司的推诿、责任划分的争议等都是常见的痛点。王帅龙律师(执业证号13306202010196844,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从2020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在解决此类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两车碰撞行人死亡案
2023年5月18日,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致行人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主责,被告二次责,死者无责。被告一车辆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10万元。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起诉索赔864225.49元。
案件难点在于被告二的车辆性质抗辩、保险公司的费用核减抗辩。王帅龙律师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等关键证据。从交警部门获取车辆定性结论,整理病历证明护理需求,收集保险单明确投保情况,以此搭建证据链。庭审中,针对被告二,结合交警结论主张其按次要责任赔偿;针对保险公司A,提交护理需求证明反驳护理费标准过低;针对保险公司B,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最终法院认定合理损失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此案体现了王帅龙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过全面收集证据、精准应对抗辩,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路面缺陷致电动车侧翻死亡案
2022年12月20日,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侧翻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起诉索赔。
案件难点是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被告可能以无因果关系和受害人自身过错抗辩。律师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等证据,核实事发路段路面高差数据和被告管理养护职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论证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与受害人死亡有因果关系。面对被告抗辩,强调路面缺陷是侵权隐患,认可受害人有一定过错但不免除被告责任。法院认定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657479.84元。王帅龙律师在该案件中,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和严谨的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案件共同逻辑总结
这两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共同逻辑在于,以证据为核心,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现场勘查记录等,搭建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针对被告和保险公司的各种抗辩,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进行有力回应。通过精准核算损失,明确责任划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这种以证据为支撑、以法律为依据的办案方法,在处理交通事故索赔案件中具有可复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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