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的合同纠纷中,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常常引发激烈的矛盾。某住宅项目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且完成结算审计后,发包方却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施工方剩余的280余万元工程款,还主张其中10%按合同约定以房产抵偿,施工方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一场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法律较量就此展开。
此时,程杰律师走进了这个案件。他自2016年执业以来,已办理1000+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和专业知识。作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在多个法律专业领域担任重要职务,这为他处理各类复杂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接受委托后,程杰律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确立了清晰的代理方向。首先面对发包方提出的工程质量抗辩,程杰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建筑工程领域法律的深入理解,指出案涉工程早已竣工验收合格,双方也完成了工程价款的结算审定,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的条件已然成就。对于发包方所主张的卫生间瓷砖空鼓等质量问题,他在庭审中条分缕析。一方面强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已就相关工艺问题向总包单位作出提示;另一方面指出发包方就质量问题及损失赔偿已另行提起诉讼,该质量问题是否由施工方造成、损失具体金额等均处于不确定状态。他成功引导法庭将本案的审理焦点集中于工程款支付义务本身,避免陷入尚在另案审理中的质量责任争议。这一策略的制定与实施,得益于他在众多案件中积累的应对复杂争议焦点的能力,以及对法律条文在实际案件中的灵活运用。
接着,对于合同中“10%工抵房”的约定,程杰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分析能力。他深入剖析该条款的实质,向法庭主张该约定应属无效。他指出该条款仅模糊约定“工抵的具体物业种类、位置、价格由发包方定”,而未明确抵债房屋的具体坐落、面积、单价等核心要素,导致用以抵债的标的物处于不确定状态。这不符合以物抵债协议需内容明确、具备可执行性的基本要求,实质上赋予了发包方单方决定权,未能形成双方合意。这种对合同条款细致入微的分析,体现了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的深厚功底,也是他在多年执业生涯中不断钻研合同法律的结果。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有利于施工方的判决。判决发包方向施工方支付全部剩余工程款280余万元,并支付自结算审定之日起的相应利息。程杰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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