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切入,当事人罗先生在与某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中,经济补偿金的诉求未得到支持。罗先生于2018年入职该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罗先生因家庭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后未再上班,随后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未如他所愿。于是,罗先生找到了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的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自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至今累计独立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手案件后,刘双律师做了多方面的工作。首先,他仔细梳理证据,收集罗先生的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以证明罗先生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其次,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如入职时间的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等。最后,在庭审中,刘双律师据理力争,清晰阐述观点,强调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以及罗先生离职的原因与公司的关联性。
最终,法院认定罗先生入职时间为2018年8月8日,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10月18日解除。公司应支付罗先生工资3334元、经济补偿金7315.5元、二倍工资差额43500.6元。结果与仲裁结果相比,罗先生获得了经济补偿金,权益得到了更充分的保障。
除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刘双律师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王女士起诉何先生偿还欠款,何先生辩称未实际收到借款。刘双律师收集借条、银行转账明细单以及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判决何先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武侯区某经营部起诉南充德宝汽车技术服务中心支付货款,被告未到庭。刘双律师通过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在抚养费纠纷中,刘双律师整理法律规定,从家庭关系着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并承担部分教育费和医疗费。
刘双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始终以当事人权益为核心。他善于收集和整理证据,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在庭审中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面对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还是买卖合同、抚养费纠纷,他都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这种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办案风格,值得借鉴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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