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合作的物业公司把当事人经营的管理公司告了。原告物业公司称当事人们拖欠从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的物业服务费、代收公用电费等共计32486元,还有滞纳金18980.2元。看到传票的那一刻,当事人心里特别焦虑,满脑子都是公司的资金问题,这一下子要拿出这么多钱,公司的运营肯定会受到很大影响。
当事人一开始想着自己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就主动联系了他们,好言好语地说当事人们公司最近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宽限一些时间或者减免一部分滞纳金。可物业公司态度很强硬,坚持让当事人们按照他们要求的金额和时间支付,协商根本没有效果。当时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好好和他们说,他们会理解当事人们的难处,没想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在这种无助的情况下,当事人通过亲朋推荐,找到了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郑捷峰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时间不算长,但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经验还是很丰富的。当事人和郑律师面谈时,他认真地听当事人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坚定地说:当事人会帮你厘清欠费事实,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他的这句话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仿佛看到了希望。
郑捷峰律师参与到案件中后,做了一系列关键的事情。首先,他详细查看了当事人们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了仔细研究,还查看了当事人们公司的缴费记录,以此来确定实际的欠费情况。接着,他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他多次和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交流,用专业的知识和诚恳的态度,向他们说明当事人们公司的实际困难,同时也明确指出滞纳金的计算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郑捷峰律师还帮当事人们起草了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把当事人们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欠费原因都清晰地写了出来。
经过郑捷峰律师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明确当事人们公司只需支付物业服务费32486元及案件受理费,原告物业公司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原本要支付的18980.2元滞纳金不用付了,这可给当事人们公司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一开始,当事人自己都觉得能少付一部分滞纳金就不错了,没想到郑捷峰律师能让对方放弃全部滞纳金的诉求。郑捷峰律师在整个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他的努力让当事人们公司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真的特别庆幸能遇到郑捷峰律师,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会找他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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