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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纠纷逆转:律师助力家属撤销不予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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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81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满林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97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810072129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887849100
代表案例:3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医院工作经历;主办人损类案件,固定的专业化方向及突出的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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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在工作时间、岗位突发疾病回家后死亡,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该员工家属不服,委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满林强律师。满林强律师精心办案,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决定,责令重新认定。
工伤认定纠纷逆转:律师助力家属撤销不予认定决定

工作中突发疾病意外离世,却得不到工伤认定,这对于家属来说,无疑是难以承受的沉重打击。此类工伤认定纠纷案件,不仅让家属在精神上痛苦万分,还可能使其失去应得的经济补偿,无法保障未来的生活。在法律层面,案件的争议焦点多、证据收集难度大等问题,也常常让家属们陷入绝望无助的困境。

本案中的当事人,是某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的家属。2025年8月8日15时许,该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胸痛不适。随后,他自行离开单位打车回家,然而途中病情不断加重,17时15分到达小区门口时已呼之不应,经120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21时35分因呼吸心跳骤停死亡。用人单位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某区人社局于2025年10月11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家属对此不服,他们深知这一决定意味着他们将得不到应有的工伤赔偿,未来的生活可能陷入困境,一时间充满了绝望。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员工在发病后离开了工作岗位,人社局以此为由认定不符合工伤情形,而要证明员工的发病与工作岗位之间的关联性存在较大难度。

此时,满林强律师走进了他们的生活。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深耕于工伤(工亡)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工伤不予认定案件占比约45%。满林强律师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素养。

接受委托后,满林强律师迅速组建团队梳理案件脉络,第一步就是构建完善的证据体系。凭借多年处理工伤案件的经验,他指导委托人整理了七组核心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及续订协议,清晰地证明了劳动关系;考勤记录与说明,明确了工作时间和岗位;近亲属陈述与同事证人证言,还原了发病时的状态;通话记录与打车订单,呈现了发病后员工的行动轨迹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为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法律论证方面,满林强律师紧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曾经处理大量工伤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对于“突发疾病”的认定是关键。他主张“突发疾病”应包括病情从轻微不适到恶化的连续性过程。该员工从15时许岗位发病,到16时40分离开单位,再到17时15分病情危重,直至21时35分死亡,全程未超48小时且病情发展具有连贯性,应认定“突发疾病”起始于工作时间岗位。

庭审中,面对某区人社局“员工已离开岗位,非在岗发病”的抗辩,满林强律师结合证人证言和通话记录等证据,强调“离开岗位是为及时就医的合理行为,未中断病情与工作的关联性”。同时,他援引立法目的,主张采用符合普通人认知的常识判断标准,有力地反驳了对方观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员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情形。某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某区人社局已启动重新认定程序。满林强律师始终秉持着“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挽回了权益,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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