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案件哪些由我国法院管辖
依据我国法律,以下涉外案件由我国法院管辖:
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若被告在我国无住所,但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的,可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住所地法院管辖。
涉外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我国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因在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我国法院管辖。
二、涉外案件中我国法院无管辖权的情形有哪些
在涉外案件里,我国法院无管辖权的情形如下:一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仲裁协议。若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排除司法管辖,我国法院通常无管辖权。二是当事人书面选择境外法院管辖。在没有违反我国专属管辖等规定的情况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我国法院会认定己方无管辖权。三是案件与我国无实际联系,且被告住所地不在我国境内,不满足我国法律规定地域管辖连接点,我国法院无管辖权。四是属于外国专属管辖案件。如涉及他国不动产纠纷,他国法律规定专属管辖,我国法院一般无管辖权。
三、涉外案件我国法院有管辖权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有管辖权的依据主要有:
属地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若合同签订地、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有管辖权;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住所的,我国法院可管辖。
协议管辖:涉外合同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我国法院的,我国法院依协议管辖。
专属管辖:因在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我国法院管辖。
应诉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法院有管辖权。
当探讨涉外案件哪些由我国法院管辖时,除了已解答的内容,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我国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另外,在一些专属管辖的涉外案件中,外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可能不会被承认和执行。如果您对涉外案件管辖的具体适用情形、协议管辖的效力以及外国判决的承认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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