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疑罪从无”原则犹如一座灯塔,指引着司法公正的方向,但在实际操作中,该原则的落地却困难重重。有时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一些证据看似薄弱的案件,却因各种因素最终判定被告人有罪;而另一些证据同样存疑的案件,却能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宣判无罪,这种裁判分歧体现了该原则在实务中的复杂与摇摆。
“疑罪从无”原则要求在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且存在合理怀疑时,应作出无罪判决。然而,在实际案件中,举证困境往往成为该原则落实的阻碍。一方面,随着时间推移,关键证据可能灭失,导致无法全面还原案件事实;另一方面,证据的提取和收集过程可能存在违法或不规范的情况,使得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受到质疑。同时,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同案犯的供述等也常常存在矛盾和不确定性,给司法裁判带来难题。
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理念的张耀午律师,毕业于专业院校,在多年的法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领域。他深知“疑罪从无”原则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始终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辩护。
以张耀午律师辩护的刘XX抢劫致人死亡案为例。1995年,公诉机关指控刘XX与他人预谋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时隔二十余年,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陈旧案卷进行了细致分析。他抓住证据体系的根本性缺陷,针对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同时,考虑到成盘胶带的高度流通性以及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成功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张律师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此外,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
最终,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判决被告人刘XX无罪。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张耀午律师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他在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承办的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作为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他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为维护司法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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