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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水区毒品辩护律师-李凯杰律师
    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818号7楼708
    5.0

    来自37人评价

    帮助人数:961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6-0790-0281
    更多> #律师简介:李凯杰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代理了多起民事、刑事案件。江西省新余市人,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专业,现为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刑事辩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李凯杰律师待人以诚,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程序正义的审查。秉承执业理念: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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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水区毒品辩护律师-张泉律师
    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新余市白竹路818号
    0.0
    帮助人数:7
    134-0790-0902
    更多> #律师简介:张泉律师:任职于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本科法学学位,擅长领域:婚姻家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执业理念勤勉尽责、专业尽职、严以律己,注重熏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多年案件经验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度为当事人着想、为其化解矛盾的工作态度深受当事人信任,为委托人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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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水区毒品辩护律师-李凯杰律师
    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818号7楼708
    5.0

    来自37人评价

    帮助人数:961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6-0790-0281
    更多> #律师简介:李凯杰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代理了多起民事、刑事案件。江西省新余市人,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专业,现为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刑事辩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李凯杰律师待人以诚,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程序正义的审查。秉承执业理念: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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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水区毒品辩护律师-唐春光律师
    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 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818号金岛厨皇7楼707
    4.7

    来自14人评价

    帮助人数:263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8-7907-6666
    更多> #律师简介:2010年通过律师资格,进入公司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文件/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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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任何形式的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行为,不论涉案数量的多寡,均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该法律法规对上述问题作出了明确且具体的表述,足以表明运输毒品的这一行径属于刑事犯罪范畴,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运输毒品罪无疑是一种故意犯罪。 #刑事辩护 1203次阅读
  •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文规定,制造毒品罪的确涵盖了运输毒品的相关行为。这部法律条款清晰地阐释了,无论是在走私、贩卖还是运输、制造毒品环节中,无论涉案毒品数量的多寡,均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因此,可以明确地说,运输毒品是构成制造毒品罪的一种犯罪行为。 #刑事辩护 1483次阅读
  • 在中国,滥用药物本身不直接构成贩卖毒品罪,但若行为涉及贩卖,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视贩卖毒品数量和案情严重程度,可能面临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刑罚,并没收财产。若滥用药物未涉贩卖,但导致其他如非法持有或买卖毒品罪,仍需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 #刑事辩护 101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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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毒者将面临刑事责任和处罚。虽然该法条未明确提及对犯罪者家人财产的审查,但若家人财产与犯罪活动有关联,如用于资助犯罪或隐藏非法所得,司法机关可能会依法对其进行调查。此类调查需遵循法定程序,旨在查明犯罪事实和追回犯罪所得,而非随意侵犯家人财产。 #刑事辩护 150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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