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戴晓龙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证据捕捉与专业的诉讼策略。在前案生效判决未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不利局面下,戴律师指导当事人补充收集了债务人冯某甲自认借款用于家庭生活的《情况说明》,并精准切入离婚协议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的法律要点,力主吴某乙承担共同责任。庭审中,戴律师逻辑严密,充分论证了保证人追偿权的合法性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实质要件,虽法院最终基于证据规则未支持对吴某乙的诉求,但戴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对主债务人冯某甲80万元代偿款及利息的全面胜诉,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尽责的代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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