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西藏律师 > 西藏强制措施律师
  • 西藏强制措施律师-姜立国律师
    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 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1层
    5.0

    来自158人评价

    帮助人数:5735
    186-4650-0110
    更多> #律师简介:擅长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施工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成功代理119人的劳动仲裁案件,曾经和正在办理多起民事大标的额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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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强制措施律师-卓玛律师
    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 西藏
    0.0
    帮助人数:13
    133-0892-7912
    更多> #律师简介:卓玛律师,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从业已来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领域,侵权纠纷领域案件,办理大量案件具备非常丰富的职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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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强制措施律师-青小华律师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世邦首座十一楼
    5.0

    来自90人评价

    帮助人数:100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1-0110-3213
    更多> #律师简介: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现执业于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擅长刑事辩护、民事各类(建工、房地产、租赁、借贷、婚姻、继承、劳动、劳务、工伤、交通事故等纠纷)法律事务及诉讼业务多年,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诉讼经验丰富、办案风格严谨、认真负责,善于从事实及法律的缝隙中寻求最佳突破口。同时热衷公益事业,累计办理上百件法律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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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强制措施律师-央嘎律师
    西藏谦卓律师事务所 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东城一号世邦首座9楼方诺律师事务所
    5.0

    来自18人评价

    帮助人数:23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77-8903-0900
    更多> #律师简介:央嘎,男,中南大学法学本科,曾于检察院工作,现为西藏谦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刑事辩护,民商纠纷,劳务纠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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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强制措施律师-丛榕律师
    西藏谦卓律师事务所 西藏山南市乃东区英雄路西藏谦卓律师事务所
    5.0
    帮助人数:35
    #律师标签: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76-0252-5200
    更多> #律师简介:自2016年开始执业,现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山南市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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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强制措施律师-王科律师
    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大厦10楼
    0.0
    帮助人数: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
    158-8907-5334
    更多> #律师简介:王科律师,泰和泰律所合伙人,2016年开始执业以来,前往西藏各地市代理民商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事合同、刑事辩护等。秉承“诚信、敬业、尽责”的执业理念,以优秀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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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强制措施律师-尼玛卓玛律师
    西藏松赞律师事务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环岛南路3号4层
    5.0

    来自148人评价

    帮助人数:329
    #律师标签: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86-8911-0700
    更多> #律师简介:西藏松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合同事务、劳动纠纷等案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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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调查过程中,如需召唤涉嫌违规者,需经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使用传唤证或传票。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警察可口头传唤并记录情况。公安机关应明确传唤原因和依据,拒绝或逃避传唤者可强制传唤。传唤时,应尽快通知家属。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复杂案件不超过24小时,严禁连续传唤限制人身自由。 #刑事辩护 1048次阅读
  • 若未收到法院传票,则无需查证。传票将直接送至个人,无需查询,一切以实际收到为准。传票应包含受传唤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及传唤原因,明确出庭时间、地点及案件细节。若受传唤者无法到场,可由同住成年亲属或代理人签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指定接收人员签收。若指定代收人,则送交代收人签收。 #刑事辩护 1226次阅读
  • 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向办案机关对应级别的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局提出。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在被捕后,人民检察院需审查羁押的必要性。若无必要,应建议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这体现了法律对人身自由的尊重与保护,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因此,当羁押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请审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 1335次阅读
  • 看守所是公安系统的组成部分,行政上按县级或相当县级设置,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执行中,需收容和押解已定罪的违法者或未定罪嫌疑人,必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令、刑事拘留证,或由这些机构发出的追捕、押解临时寄押证明文件。 #刑事辩护 1305次阅读
  • 检察机关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需继续调查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需补充侦查的案件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且次数不超两次。补充侦查结束后,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将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辩护 1451次阅读
  • 关于冲突事件处理,拘留期限视案情而定:一般5-10天,轻微者5天内或罚款;涉及刑事犯罪,拘留7天可延至14天;重大复杂案件,拘留可延至37天。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按实际开支和证明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实际就医或转院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出差标准确定。 #刑事辩护 1476次阅读
  • 根据法律,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需满足三项要求:传唤时长不超过12小时,不得变相限制自由,对无需逮捕或拘留者可选择特定场所或居住地审讯并出示证明文件。拘传需符合两条件:已传唤未按时到案且无正当理由、存在阻碍诉讼可能。若未受传唤、未收到通知或因不可抗力无法到案,不应拘传。 #刑事辩护 104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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