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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苏市行政赔偿律师-陆超律师
    陆超律师 推荐
    新疆燎原律师事务所 新疆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罗澜居酒店(红旗商厦对面)五楼陆超律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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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 #律师简介:陆超律师,现执业于新疆燎原律师事务所,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曾从事侦监公诉、反渎、民事行政等检察业务工作长达近六年,对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独到的见解。2017年从事律师职业后,又对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业务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和实践,擅长刑事案件、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类型案件的办理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现为某政府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了社会大众及同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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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害者要求我国国家赔偿,案件将交由同级司法机构审理。申请者需向赔偿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将立即受理。申请者也可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行政类 1353次阅读
  • 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对非法罚款、吊销执照、强制行为(如非法查封扣押)或违反规定征收财物的行为,若导致财产权益受损,都应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无论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还是违规收费,只要造成公民人身或财产损失,皆需进行赔偿。 #行政类 1248次阅读
  • 法律上,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无需刑事责任。行为人需负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公安可主持调解。如达成协议,免于处罚;未达成则可能被罚款或短期拘留(15日以内)。 #行政类 962次阅读
  • 国赔适用的前提包括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非法拘禁,暴力伤害或唆使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不当使用武器警械致伤残死,以及任何其他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违法行为。 #行政类 800次阅读
  •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中致人精神损害需负责。首先,要澄清事实,恢复名誉,表达歉意;对严重后果,需支付精神抚慰金,彰显法律公正和正义。 #行政类 1405次阅读
  • 公民在遭遇政府损害后,可于行政诉讼或复议中一并索赔,或事后单独申请。政府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决定赔偿与否,并出具书面决定书,最迟十日内送达申请人。 #行政类 1041次阅读
  • 任何受到行政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合法权益持有人,包括因公亡者亲属、法人消失后的法定接班人,均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赔偿。继承人、抚养义务人和授权行使权益的个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主张赔偿。 #行政类 116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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