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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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苟振华律师,字华林。男,汉族。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背景毕业院校:因家贫多病,高中毕业后未能进入大学学习。随后外出务工,走上了半工半读的求学生涯。自1994年-2012年,本人先后到成都、北京,苏州等地务工,业余时间坚持自学大学法律专业课程,并参加国家高等教育法律专业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先后有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四川联合大学,南京大学。2006年取得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大专毕业证书,2009年5月在南京大学顺利通过论文答辩,取得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外语学习经历:英语,俄语。2012年在江苏省无锡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为357分。2013年3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2024年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过全国统一分数线,2025年3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工作及法务实践成长经历:2000年为圈龙乡新桥村28户村民诉××县电力公司返还不当得利案件重要诉讼代表人并获得胜诉。2001年-2002年为××乡338户农民诉××乡人民政府、××县地方税务局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集团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等8个案件委托诉讼代理人。案件经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为保护本地区农民合法权益,促使地方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1994年-2011年,曾先后在成都某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香港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某某优美有限公司,昆山某日资企业,苏州某港资企业,台资企业务工;期间先后代理多起劳动争议、工伤纠纷案件。多年的半工半读的游学生活,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生活工作经历,加上其勤学苦读的习惯,使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博大的胸襟和开阔的视野。对内外资企业运营流程和规律较为熟悉。2013年进入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剑阁分所做实习律师,2014年6月开始律师执业。2025年8月异地跨省变更到北京市博祥律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曾受剑阁县人民政府指派,参加石某某工伤待遇信访案件赴京工作组,赴京参加中央(国家信访局)对该信访案件的调处,成功解决该信访案件。2015年秋代理李某某工亡赔偿案件,到安徽省桐城市,经与用工单位多次协商,后又经劳动仲裁,使李某某家属最终得到工伤待遇赔偿。近几年代理或者辩护的重大典型案件主要有:刑事辩护案件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族资产系列诈骗案”中,承办了唐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梁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等三案;其他刑事案件有唐(化)某某强奸案,袁(化)某某强奸案,赵(化)某某敲诈勒索案;邓(化)某某强奸案,王(化)某某非法狩猎案,魏(化)某某非法狩猎案,杨(化)德江盗窃案,鲁(化)熙括交通肇事案,张(化)某某聚众斗殴案;杜(化)某某故意伤害案。民事案件有: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诉讼代理案件有,李某某蔡某某等15户居民诉四川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件,陈某某、冯某某诉某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跨省公司融资合同纠纷案件有,王某某、唐某某诉内蒙古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四川某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诉剑阁县某某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法律顾问经历:曾经受聘为四川省白龙中学法律顾问、剑阁县总工会律师团律师,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智力(剑阁)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广元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剑州中学校法律顾问。现为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苴国社区义务法律顾问,剑阁县碗泉乡大林村村民委员会、剑阁县碗泉乡高垭村村民委员会、剑阁县田家乡双丰村村委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剑阁县公兴镇长岭社区法律顾问、剑阁县公兴镇玉台村法律顾问。现在北京市博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广渠门内大街43号雍贵中心C座706号。业务范围涉及民事、行政代理、刑事辩护及非诉法律服务领域(私人法律顾问、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获荣誉称号:2019年剑阁县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度广元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