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保忠律师(电话:18994421055),研究生学历,《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起草专家组成员,律图网特邀律师,北京市京师(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刘保忠律师加入律师行业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入职以来,亲手经办了案件数百起,其中亲手经办的案件类别包括:刑事案件、民商事等,其中大部分案件拿到了很好的效果。 就刑事案件而言,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缓行及减刑机会。 对于民商事案件中,在公司的买卖合同、股权纠纷、商业谈判以及尽职调查方面有着相当的法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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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需符合四个要素:一是明确的犯罪客体——国家的管制制度;二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通常指有特定能力和经验的自然人;三是客观上实施了非法种植,且可能有抗拒铲除的记录;四是主观上的故意,这四者共同构成犯罪成立的基础。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需满足四个条件:1)行为者须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主观上有明知违法的故意;2)对象限于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的幼苗;3)犯罪动机源自不法分子的故意交易;4)行为需大规模、数量可观,触犯国家规定。

处罚的,属于违法行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是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