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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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法律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就是一种利用非法手段,去欺骗别人,把人家的钱财都收入自己口袋里的坏事。具体说,就是你明明没钱,却跟人家假装有钱,或者故意告诉人家假的事情,让人家上当受骗,然后把人家的钱财给骗走。如果一个人他欠了别人的钱,可是他并没有用这些虚构的故事或者假象去骗取别人的财物,那这样的话,一般来说就不算犯了诈骗罪。

这个条款里面解释说,所谓的“诈骗”,就是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法,把别人的财物搞到自己手里。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有人借你的钱却故意不还,甚至通过编造借口或者隐瞒真相等等手段来偷走你的钱财,那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他只是不还钱,并不存在任何欺骗的行为,那这个就不能算作是诈骗罪。当然,如果这些行为涉及到了诈骗,并且金额比较大的话,按照我们刚才说的那个第二百六十六条,可能会被判刑。

我跟你说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有这么个规定,就是第266条,你听好了,它说的诈骗罪就是那种故意想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就欺骗人家,让人家觉得这事儿靠谱,然后把钱给骗过来的行为。要是有人借了钱不肯还,并且他这样做的手法和诈骗罪的条件对上号,也就是说他借这个钱本来不是真心想要还的,而是通过骗人的手段,把钱搞到手,那这种情况可能就能构成诈骗罪。

这就得看具体咱做啥事。根据咱们中国《刑法》里面第二百六十六条那段话来看,诈欺就是那种故意地想套人家的财产但又骗不了真实情况,这种行为就是诈欺。如果你真的做了这样的事儿,比如说你纯粹就是想把别人的财产占为己有,但却用了一些捏造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等办法去骗走别人的财产,那你就可能算诈欺。但是,如果你仅仅是欠着钱不给人家,那顶多算是个经济纠纷,靠打官司就能解决的事儿,不用动用到刑事手段的。

就是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的那种,而且是用谎话去掩盖事实真相的手法,然后从别人那里搞到钱财才行。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想要定某人个诈骗罪的话,得满足下面这些条件:首先这个人必须是想把别人的钱财据为己有;其次他得用说谎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最后他还得从别人那儿弄到了一大笔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