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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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规定,是指企业近五年内若有亏损,可在后续盈利年度用税后净利润先弥补这部分亏损,再将剩余部分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用于提取资本公积、公益金或分配股息等。 亏损的定义是当企业按照会计准则核算的本年利润为负值时,即被视为亏损。 这一机制有助于企业稳定经营,促进健康发展。

企业亏损不一定需要缴纳所得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不变,如果计算出的所得税金额为负数那么就不需要在缴纳税款,如果是正数的还是需要将税款补缴的。

一般企业亏损弥补一般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纳税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应连续计算弥补的年限。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弥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