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作为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8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一位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并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使其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 在执业前,邵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这段独特的经历赋予了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的特质,能够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为客户制定创新性解决方案。同时,他逻辑严密、作风稳健的执业风格,确保了每起案件都经过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从业以来,邵律师成功代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银行经济类诉讼案件,例如为某知名外企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及侵权案的全程诉讼与非诉服务,帮助客户有效维护权益。此外,他常年代理国内千亿市值银行的金融纠纷案,保持高胜诉率,并常年为多家国有及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咨询,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邵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激情、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富有激情的态度投入每一件案件,不仅关注法律细节,更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企业客户面临的合规挑战,还是普通百姓的法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严谨的分析和富有感染力的沟通,为客户赢得最佳结果。如果您正寻求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邵如阳律师将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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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讨论了行政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行政机关。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可能会与民事主体发生交集,例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与装修施工方签订合同。如果合同出现问题,行政机关可以运用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民事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有权申请查阅法院或职能部门的案卷。依据《行政诉讼法》,当原告或第三方无法自行获取国家机关保管的、需法院合法调阅的证据文件时,可正式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协助调取相关资料。这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

当行政机关不履行司法机关判决、裁定及调解书时,一审法院可强制划转罚款至行政机关账户,行政机关不配合则每日罚款50-100元;公开其拒绝履行行为,提请监察部门或上级领导执法建议;情节恶劣影响极坏者,可拘留责任人,涉及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审理行政诉讼时,我们严格遵循程序,允许公诉机关依据提交的详尽答辩状陈述意见,内容需包含答辩人基本信息、代理人详情,明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法律依据和证据。这旨在维护程序公正,增强行政行为的权威与可信度。

自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本院会正式将申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十五个工作日内,被告需提交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法规支持,并提交反驳意见书。本院随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反驳书副本送达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