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
虚假记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36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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