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诈骗罪通常有这些形式:编造公司或伪装成信誉法人签合同;伪造、变造票据等虚假凭证作担保;没有实际履约能力,先签小合同引对方续签;收了钱就跑,躲起来;用其他手段骗钱。

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嫌疑人明知自己的集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避免简单地根据损失结果或者被告人的供述认定。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

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有多种形式,如伪造、变造信用卡进行交易;通过虚构信息骗领信用卡;使用过期、作废的信用卡;未经许可盗刷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即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或逾期透支,经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这些行为都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表现。

集资诈骗罪表现为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向社会公众或特定人群集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集资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常通过承诺高额回报、虚假投资项目等手段诱导投资,然后携款潜逃或私自挪用资金。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表现在哪些方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