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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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者得按时到庭,这是刑事司法中的临时性措施,不代表结案。在此期间,取保者得守法并积极配合。到庭不仅是责任,也是参与审判、接受裁决的必经之路。若无故缺席,可能导致取保撤销,甚至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还可能违法,影响判决结果。

一般情况下本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应该有代理人等;因为自诉案件要出示证据,对嫌疑人进行控告,必须有控告人在。另外,规定有: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合议庭审理当事人是必须参加的,如果当事人不到场,法官会判缺席。合议庭的审判成员都是平等的,而且都是不固定的审判成员,,合议庭采用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向法院说明特殊情况,合议庭当事人必须到场。

当事人并不是必须亲自参加行政处罚听证的,行政许可法并没有要求当事人必须本人参加听证,参考行政强制中听证程序的规定以及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律原则,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行政听证程序包括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