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仕邦律师事务所
陈龙丽律师,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任江苏无锡万仕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无锡市律师协会优秀会员、惠山区优秀青年律师,多次获得法院、司法局、公安分局等颁发的荣誉聘书,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谦虚好学,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与当事人、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陈龙丽律师擅长各种常见民商事纠纷,执业以来已代理多起房产类、婚姻家庭类和刑事类案件,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同时,陈龙丽律师先后担任无锡金城职业学校、无锡市瑞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惠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祁龙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经济往来账目清收等方面拥有较好的法律服务经验。欢迎来电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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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有效性问题探讨在没有签订书面合约的情况下,达成了口头协议,那么这个口头协议仍然具有效力,除非存在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约的例外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双方决定缔结合同时,他们可以自由选择使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亦或是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所谓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能够以实体形式呈现出所载内容的媒介。

口头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依据,但认定起来比较复杂。如果证据链能够证明存在欺诈、非法占有等要素,那么口头协议可能会构成犯罪。但是,证据的固定和收集难度很大,这也增加了准确认定的难度。

在合同诈骗罪认定时,口头协议虽没有书面协议有法律效力,但在某些特定场景下,也能被视为有效合同。要是口头协议内容清楚、各方意思真实合法,并且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达到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会被司法机关判定构成刑事犯罪。不过,与书面协议相比,口头协议在证据固定和证明力方面,往往更具挑战性和难度。

微信中的口头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但口头协议易引发误解和纷争,建议条件允许时订立书面合同,确保事务处理明确无误。

口头合同是我国法律认可的缔约方式,具备法律效力,前提是当事人皆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法律、公序良俗。合同不得超越法人经营范围,损害他人权益或国家利益。除非法律特别规定,一般情况下,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均可,但若需书面形式,须严格遵循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