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
王同伟,男,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距有丰富扎实的良好的办案经验。擅长处理:公司法律顾问,公司与并购、银行与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经济合同,房产婚姻,交通事故,债权回收,行政诉讼,劳动纠纷,海商海事,金融证劵,证据调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畏权势,刚正不阿,兢兢业业,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从事律师工作几年来,办理了大量各类诉讼、仲裁案件。主要从事领域:公司与并购、银行与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经济合同,房产婚姻,交通事故,行政诉讼,劳动纠纷,海商海事,金融证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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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案件中,如果业务员对集资活动的实施过程知情并且积极参与其中,那么他将明确地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应该接受并承担相应的刑事制裁。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章内容,对于那些意图通过诈骗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非法集资者,一旦涉嫌犯下数额巨大的非法集资罪行,其将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同时缴纳罚金作为附加刑罚。

在集资诈骗案中,不参与赃款分配并不一定能免除刑事责任。关键在于涉案人员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影响力以及是否参与策划、实施或协助犯罪活动。即使没有个人获得利益,但如果推动了犯罪的发展、推广或吸引了投资人,仍然可能被定罪。然而,如果能够证明对犯罪完全不知情且没有参与,那么可能会被免除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属于严重刑事犯罪,会根据情节和影响程度来量刑。一般来说,集资诈骗金额大的,判三到七年有期徒刑,还要交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罚会更重。单位犯罪也会受处罚,主管和直接责任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处罚。量刑的时候会综合考虑犯罪金额、手段、后果和认罪态度这些因素。

会坐牢,但一般非法集资还钱后是可以减轻量刑的。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集资3000万,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