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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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1、诽谤罪的立案标准:(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诽谤罪的立案标准:(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诽谤罪与侮辱罪皆侵犯他人名誉权,前者通过故意捏造虚假信息贬损他人人格,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后者则通过暴力或不当手段直接公开侮辱,情节严重时违法。两者区别在于:诽谤需捏造事实,侮辱无此要求;侮辱常伴暴力,诽谤非强制;侮辱针对面广,诽谤多为第三方传播。

侮辱诽谤罪以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权为核心,需行为人捏造并传播虚假事实,情节严重,主观上为故意。依据《刑法》第246条,通过暴力或公开侮辱、诽谤,情节严重者可面临刑罚。受害人才能启动刑事诉讼,但危害公共秩序和社会利益时可免告知。网络侵权情况下,受害人举证困难时,可申请法院要求公安协助。

在我国,诽谤和侮辱他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般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名誉权及侮辱诽谤罪,在情节恶劣且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侮辱罪表现为公开损害他人声誉,情节严重者将受法律制裁。我国刑法规定,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