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需要以下5个条件:
1、合并各方注销,设立一个新的企业法人;
2、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满90天;
3、合并各方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各方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
5、订立合并协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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