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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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那么原判的缓刑就会被撤销,不再执行原判的缓刑。缓刑制度是针对那些已经被证实犯罪但暂时不执行刑罚的人设立的。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这就说明他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缓刑考验期内的罪犯又犯罪或者被发现还有其他未被判处的罪行,那么原判的缓刑就会被撤销,同时要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行进行审判,并执行相应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这意味着罪犯没有真心悔改,也没有遵守相关规定,不符合缓刑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再犯罪或者有未判决的罪行,需要撤销缓刑,对新的罪行进行审判。综合考虑前后罪的刑罚,确定执行的刑罚。

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罪的被告,不应被视为已达到减刑标准。缓刑实际上是一种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如果在考验期内被告违反了法律规定,这就表明他并没有真正地悔改,因此不再适合继续适用缓刑。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根据刑法的规定,同时结合前后两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最终确定应判处的刑罚。

缓刑期间再违法,将取消减刑资格。因为缓刑考验期内再违法,说明罪犯没有真诚悔过,不符合缓刑条件。根据《刑法》,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缓刑将被撤销,新罪或漏罪将重新审判,并根据第六十九条将前后罪的刑罚合并,确定执行的刑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