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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不给开户籍证明

时间:2025.02.20 标签: 诉讼仲裁 治安管理 阅读:1152人
律师解析:
一般是申请人户口薄和身份证记载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人,户籍地派出所是不予以开具证明的。如果是无故不给办理,那可以去公安局督察处投诉。
1、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带好相关的资料。
2、携带好本人的户口薄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为了万一,最好先将户口薄等原件资料复印一份,以防中途要求复印,增加事情。
3、资料合适完毕后,提出申请,让派出所开具证明。
4、当然也有不予以出具户籍证明的情况,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补办或者是变更更正手续。
5、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一般一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作废,办理户籍证明不收费,只需到户籍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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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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