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
医疗纠纷的调解。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
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
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
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
调解协议书;
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可选择的并且不具有强制力,其履行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