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办案流程精选解答 > 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哪些书证

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哪些书证

时间:2025.02.23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1133人
律师解析:
(一)控制书证当事人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
(二)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
(三)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
(四)账簿、记账原始凭证;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书证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七条
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
(一)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
(二)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
(三)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
(四)账簿、记账原始凭证;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书证的其他情形。前款所列书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或第三人的隐私,或者存在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情形的,提交后不得公开质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