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
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国有独资公司遵循《
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
出资,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
产权制度为指引。
法律依据:
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
(经理)负责制,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
(3)治理结构不同。
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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