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
过失致人死亡获取谅解书后能否减轻刑罚的问题因疏忽而导致他人不幸离世,这一犯罪行为属于依法律准许双方进行和解的公诉程序。

交通肇事罪导致人员死亡是否可获得谅解书关于车祸致人死亡,是否存在受害者及其家属出庭发表的谅解声明,其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一旦获得了谅解声明,法院在针对肇事者的判罚和惩处过程中将发挥积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被告若能得到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谅解,便可依据这份谅解声明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倘若情节较轻,甚至有可能争取到缓刑的待遇。此外,获取受害者的谅解也是申请取保候审等相关程序的必要前提条件之一。

关于过失致人死亡后,家属出具谅解书能否减轻刑罚的研究探讨过失致人死亡的谅解书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谅解书的核心目标和功能在于当法院在审理涉及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能够(但并非强制要求)酌情给予从轻处罚的考量,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谅解书本身并不能够完全免除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即便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检察机关仍有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过失致人死亡而获得被害人谅解书的法律效力在处理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时,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信具有重要的作用。刑事谅解书通常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与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之间,因对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书。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谅解书通常会在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并进行庭审质证阶段完成,它在刑法领域内具有酌情减轻、从轻处罚的法律效力。

若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不幸死亡的行为达到了交通肇事罪的判定标准,但未能获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书的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处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的刑事谅解书,通常特指在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中,受害人和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案件实质性部分达成和解协定后,由受害人所在一方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