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胜春律师,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三届荣获“中国百强大律师”荣誉称号。现为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腾讯-大粤房产律师团成员,律师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深圳市益阳商会监事长、法律顾问。 利用业余时间,李胜春律师还著有“PE私募股权投资策略”与企业从初创到IPO的融资策略“两本资本运营方面的专著,从理论到实践,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早日走上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李胜春律师拥有一支高专业化、高效率、高诚信并富有凝聚力的律师团队,李胜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30年(其中律师执业27年),承办过几千件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技能。先后为多家全国闻名的上市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李胜春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含法律顾问)、征地拆迁补偿、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重大交通医疗、债务追讨、刑事辩护、知识产权、重大劳动争议(工伤死亡)、资信调查、保险金融、证券诉讼、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与上市、资本运作等法律领域有独特经验,业绩喜人,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李胜春律师这种开创性的工作与行动不仅在业内深受好评,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李胜春律师入选2010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曾被《深圳晚报》聘请为律师说法专栏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亚洲新闻人物》、《经典深圳》、《信仰的力量》、《湖南人在广东》、《中国专业律师档案》、《中华律师集锦》等专著对他的典型事迹作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与展示。李胜春律师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具有出色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能真实、透彻地了解每位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一切资源,为客户提供经济效益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是李胜春律师团队的最高宗旨。 李胜春律师合作团队成员:孟章华、潘潇湘、许咏风、陈寄谊、李胜华、黄继勇、蒋涛、士贺光、陈俊弘、贺文华、喻良波、李一、李中雄、李婵媛、余秋辉、巩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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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设赌场罪中,若涉案金额十五万元已全额退还,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明显悔过之意、无再犯可能、宣告缓刑对社区无严重负面影响,被告人可依法获判缓刑。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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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量刑共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罪犯时,主犯应全面承担其参与、发动、指导的犯罪行为的责任,并接受拘役和罚金等刑事处罚。而对于从犯,应根据法律规定,给予轻于主犯的处罚,甚至可能完全免除其刑事责任。这种区分对待确保了法律的公正和适当,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更多人受到危险驾驶行为的侵害,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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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但12至14周岁的未成年人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等恶劣情节,最高人民检察院可审核批准追诉,这类未成年人将被判定有刑事责任能力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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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烟草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罚金。此罪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违反法规进行限制性物品交易,如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破坏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