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存单
质押可被查封。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项特殊的
财产证明,它赋予权利人(存单所有人)随时向出具存单的金融机构请求支付存单所载金额的权利,一旦提出请求,则
债务人须支付权利人全部款项本息,除非债务人出具有效
证据证明存单被司法、行政机关的查封、冻结程序已执行,否则无任何抗辩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