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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正常协议离婚

时间:2025.02.25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03人
律师解析:
精神病不能正常协议离婚。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道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即便是签订了离婚协议,因一方属于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民政部门也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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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伟律师

福建五仁律师事务所

宋祖伟,系福建五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法学功底扎实,办案思路清晰,执业习惯注重细节,庭审经验丰富,律师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诉讼与非讼案件,尤为在常见刑事案件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合同案件、公司法律、房产纠纷、 引用胡乔木在《律师颂》 中的一句格言,恰好地概括了本人律师执业一向遵循的原则和宗旨,即无论时事如何变迁,无论道路多么艰难,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信念永不改变。 同时又秉 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化作为本人执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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